新疆信用网欢迎您!

中国高级信用管理师在新疆招生报名开始了

时间:2017-01-19   点击:174  【打印此页】  【关闭】   【返回

中国信用管理师培训中心

中国信用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办公室

首发〔2014〕01号

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信用管理师"考前辅导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规定》对于国家职业资格的相关规定,"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已于2005年3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年1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亦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施行,标志着信用管理服务行业作为我国一个新兴行业被依法确立,标志着信用管理职业已成为我国专业技术职务序列中的一员,对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事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2010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京办发〔2007〕23号)及各省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专业信用风险管理人才培养速度的要求,"中国信用管理师资格认证办公室"于2014年度开启"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积极推进信用管理师业职业化培养进程,满足中国实现信用风险管理专业化人才建设的需求。

【政策文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2011年10月1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按照《中国信用信息管理人员职业资质规范》和《中国信用信息管理人员资质认证项目管理办法》,为企事业单位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培养信用管理人才服务,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1、《征信业管理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2、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3、我国首部国家级信用体系规划年内将出台。
4、国务院授权央行监管国内评级机构 争战国际评级话语权。
5、"十一五"时期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国家级信用体系规划年内出台
7、国家标准《企业质量诚信实施规范》

【项目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销售(即赊销)已逐渐成为企业的主要销售方式。有信用销售,就有信用风险。如何确保在扩大赊销的同时,防范、规避、控制、转移信用风险,是摆在各类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信用管理师是指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中,高级信用管理师属于企业决策层,在实践中,可以指导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战略和体系,指导信用管理人员根据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和技术,开展客户资信管理、授信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商账催收管理等工作,从而帮助企业提高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在实现赊销最大化的同时,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参加对象】

(一)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二)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等的高端专业人员;

(三)各类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服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四)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五)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报考条件】

(一)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二)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四)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颁证机构】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本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政府特殊津贴以及享受高级职称待遇,同时可作为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统一查询网址:www.osta.org.cn 项目网址www.ccmp.net.cn

【统一教材】

【课程费用时间】

(一)高级收费标准:16800元/人(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

(二)考培地点: 北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

(三)拟定培训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单 位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传 真

手机

E-mail:

申报人

工作年限

性别

职务

学历

联系电话

手 机

金额总计

万 仟 佰 拾 元

汇款日期

年 月 日

学员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我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正确,我明白提供虚假的信息将会导致我丧失申请资格。

【报名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审批表(加盖公章)纸版两份

2、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基本情况表;(本人签字)

3、相关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4、本人身份证(彩色扫描,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上)

5、最高学历、学位证;

6、小2寸蓝底照片(电子版一份,纸版4张);

7、相关专业职称证;

汇 款:新疆和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户名:新疆和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00201020920012518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报名电话: 0991-8887217 邮箱: 646074582@qq.com

系电话 13579278837

♦ 地址: 乌鲁木齐市沙区师大西路159号 邮 编:830000

中国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

报名确认表


网站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新疆和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新ICP备12003091号-1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9号 联系电话:0991-8887217 646074582@qq.com

信用中国
访问量:76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