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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评估应提供资料清单

时间:2017-01-19   点击:824  【打印此页】  【关闭】   【返回
信用评级应提供基本资料(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和贷款卡复印件及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3、第三方评级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信用记录;
4、法人代表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5、企业简介:包括成立时间、公司核心业务、资产状况(现有主要设备)、员工人数、年龄和学历及职称结构、企业获得荣誉、公司主要优势等 ;
6、主要负责人(包括副总经理)工作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最近三年所获得荣誉证书;
7、最近的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单位股本结构、组织结构图;
8、最近3年的审计报告与最近3年财务报表(三表)及最近一个月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
9、最近三年银行贷款及偿还贷款情况说明,其它融资的合同复印件 ;
10、主要应收、应付款,其它应收、应付款款项具体情况说明;
11、被评单位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12、单位缴纳社保凭证(上年5月份和11月份)、劳动合同和购销合同 (各  提供3-5份)复印件;
13、单位相关成功案例简要(如有),过去1年内生产、经营、销售情况;
14、其他相关资料证书(如有提供):资质证书、从业许可证或专营证,各类社会荣誉证书复印件,产品、服务、技术及质量认证书复印件,环保及综合治理的证明资料,向社会发布的重要信息,社会公益事业活动记录;
15、信用评级委托协议原件与信用评级申报表原件;
16、信用评级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发票开具信息(发票上所有栏目的信息)。
17、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
    注: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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