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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委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启用 企业一处失信将

时间:2017-01-19   点击:694  【打印此页】  【关闭】   【返回
7月20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是目前国内首个以信用监管为主题的地方性公示平台,有专家认为,该平台的启用构建了"全民信用监管"新渠道,真正使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商事主体井喷催生信用监管公示 2013年,深圳市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民间创业创富热情被极大激发,全市商事主体数量呈井喷式增长。截至2016年5月31日,改革39个月来,全市新登记商事主体144万户,比改革前增长了237%。与此同时,后续监管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9月25日出台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构建实施工作方案》,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也因此应运而生。 据市场监管委企管处副处长刘荻介绍,该公示平台的主要特色是突出监管公开、信用公示,包括商事登记簿、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六大板块,基本涵盖了涉及深圳市市场监管委各部门与监管有关的信用信息。 一键查询政企互动便捷实用 记者了解到,在该公示平台上,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输入关键字或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键查询到在深圳市等级注册的任何一家商事主体的基本信息、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这意味着不仅政府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企业监管,市民需要查询企业信用等信息时,也可以借助该平台一键查询,非常便捷。 除了进行监管、信用公示外,该公示平台还是一个政企互动平台。商事主体每年可以登录平台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报,而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商事主体可以在平台上申请移除该名单,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处理,实现政企良性互动。 构建"全民信用监管"新渠道 据了解,信用监管公示平台还建立了奖惩机制,对于多次违规的企业,将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同时,与各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提高各部门对信用监管惩戒的工作效率。也就是说,若一家企业上了该公示平台的"黑名单",则有可能影响到该企业在其他部门的信用和权限,即"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不仅如此,公示平台可以对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构建"全国一张网"和"信用深圳"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圳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吴红艳表示,该公示平台为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政府部门的尽责监管和企业的守法经营搭建了便利渠道,营造"全民信用监管"的良好氛围,是探索商事主体信用监管体系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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