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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黑名单”助力诚信回归

时间:2017-01-19   点击:75  【打印此页】  【关闭】   【返回

今后,我省将继续加强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领域的信用建设,定期发布信用"黑名单",失信人将受到无法办理信用卡、融资信贷受限等多种形式的联合惩戒,到2016年,省信用信息平台将实现"一站式"查询服务。失信受罚机制的建立,对社会诚信建设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国无信不强,业无信不兴,人无信不立。信用缺失不仅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对社会的公平正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基本共识和行为准则。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仅靠个人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建立一套科学的失信惩戒制度势在必行。近年来,我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如各级法院对失信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有力打击了"老赖";省国税局建立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逃避缴纳税款等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这一系列举措无疑提高了失信成本,打破了失信者的侥幸心理,真正对失信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失信"黑名单"制度的根本意义就是要让失信者"一次失信、多处受制",让失信者真正尝到失信的苦果,真正把自己的信誉作为为人立业之道。笔者相信,随着"黑名单"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落实,会有更多人更加自觉地遵守社会诚信规则,我们也将收获更多的公共信任、人际信赖和公共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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