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领导讲话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013 年 11 月 20 日,自治区召开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徐畅副秘书长受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委托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李明传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朱苏荣行长在会上分别作了发言。现将三位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发言印发你们,请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2013年12月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印发
在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徐 畅
(2013年11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和安排,全面部署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刚才,朱苏荣、李明传同志分别作了发言。下面,我受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同志委托,就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文明社会、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今年3月15日,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诚信新疆建设。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也提出,要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创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认清形势,积极应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近年来,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了新的突破,自治区和地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相继建立,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自治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导;各地、各部门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举措,如巴州、昌吉、克拉玛依、哈密等地区从市场准入、信用环境建设入手,在投融资、市场培育、企业增信、失信惩戒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伊犁、阿克苏等地区围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解决农民融资难为突破口,信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民银行系统依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在整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融资政策、服务、产品等多样化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疆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质监、海关及税务等部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提升服务水平;自治区经信委联合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建立了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采集企业基础信息已达16万余条。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提升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信用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秩序,营造了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企业和社会公众讲信用、重信用、守信用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信用缺失现象屡见不鲜,买卖双方不信守合同、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逃废银行债务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统一可行的规划与方案,缺乏有效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三是部门和行业间信用信息资源分割、封闭的状态依然存在;四是信用市场发育不充分,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五是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影响了工作的协调推进。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从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快建立"各司其责、上下联动、协同作战、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细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领导、督促本行业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有序开展。要坚持变化、变革、创新理念,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积累新的成功经验。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先行先试,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榜样,发挥示范作用。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纳入了社会综合治理考核范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高效快捷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工作落实考核机制。
二是注重顶层设计,着力加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要正确处理信用信息公开和保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把信用信息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区分开来,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共享、应用。自治区联席会议要做好《自治区社会法人失信惩戒管理条例》的制定实施和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等领域信用分类监管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抓紧研究制定出台信用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机制作用。加快建立高效的信用监督体系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切入点。一方面,要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政府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强化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各地区、各单位要尽快完善本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信息的归集率。另一方面,要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部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利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联动奖惩,对守信者给予激励肯定,对失信者加以限制,达到"以用促建"、充分发挥信用信息资源的作用;在法律框架下适度建立信用信息的对外发布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公开惩戒力度。
四是提升管理水平,构建有序的信用服务市场。信用服务市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必须坚持市场化取向,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快速发展。一方面,在做好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地方中介服务机构,鼓励资质良好的信用服务机构跨区域执业,建立灵活开放、竞争有序、充满生机活力的信用服务市场。另一方面,改善目前信用产品单一、同质化的现状,引导和鼓励信用服务机构研发与服务经济金融相适应的信用产品,重点培育和发展信用评级、信用担保等增信服务机构,不断满足多元化、深层次的市场服务需求。
五是政府率先垂范,促进提升社会诚信水平。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以政务诚信为先导,带动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提升诚信水平。要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用制度和工作机制为突破口,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务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行政管理事务中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逐步建立多种政务活动中的相关当事人信用记录审阅审核制度,特别要以市场准入、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安全、资格认定、资质审核和劳动就业、对外贸易秩序管理、科研管理、人事人才、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住房保障管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为重点,推进信用信息的综合应用,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区、市、县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建设,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渠道;要着力增强公务员的信用意识,树立公共服务观念,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六是加强舆论引导,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必须坚持舆论先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策划有针对性的诚信专项治理和专项督查行动,开展普及面宽、社会公众广泛接受的诚信教育和宣传活动,引导和组织社会公众自觉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政策法规、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的知识和典型案例,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诚信美德,彰显"以教增信"、"以警增信"的效果,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点多面广,千头万绪,新事多、难事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努力开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推进诚信新疆建设,为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在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明传
2013年11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全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也是全面落实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的一次动员会。我受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召集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春林同志的委托,讲几点意见:
一、强化认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经济必然走向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搞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投资和贸易环境、改善金融环境、防范金融风险、扩大信贷规模、拉动内需市场、降低交易成本、营造全社会信任氛围、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前,我区的信用体系建设在信用立法、征信体系、失信惩戒、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信用产品应用、信用服务机构和征信活动的监管等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诚信缺失问题还非常突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可谓迫在眉睫。
(二)党和国家多次做出重大工作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自2002年全国"两会"提出要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以来,先后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都对进一步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作了明确的阐述。
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国函〔2012〕88号),将部际联席会议由过去人民银行牵头调整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共同牵头,成员单位调整为35家。同时调整增加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同年9月12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今后尤其要重点抓惩戒失信和征信记录建设等方面工作。
(三)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我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自身的实际,相继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和规章制度。2005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诚信新疆建设的意见》(新党办〔2005〕20号),拉开了新疆诚信体系建设的序幕。2012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调整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新政函〔2012〕317号),调整强化了新的联席会议九大职责:一是统筹协调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二是研究制定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三是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推动并参与制定与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四是专题研究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五是协调推进自治区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六是加强与自治区地(州、市)、县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指导各地(州、市)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领域试点先行;七是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八是协调推进自治区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九是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新形势下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非常艰巨而又紧迫的创新性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过去的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以金融征信为主、经济征信为辅,今后要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胆尝试,落实责任,开拓创新地开展工作。
我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任务可归纳为"一个领导体系、两个顶层设计、三大关键举措、四大重点领域、五大推进载体"。其中有的工作已经启动,正抓紧推进,有的工作已纳入《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年-2015年工作方案》,将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落实。
(一)一个领导体系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同意调整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精神,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调整为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共同牵头,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38家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这就是保障我区今后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体系)。这个领导体系的建立将有助于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部署和统一协调,避免各自为阵、相互割裂。
(二)两个顶层设计
一是做好规划编制和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起草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年-2015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征求过各成员单位意见,我们和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将尽快修改完善后,作为今后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印发各成员单位。希望大家认真开展工作,并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基本方法和工作思路,待条件基本成熟后将着手编制《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2020年)规划纲要》。
二是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健全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一项紧迫工作。要按"先出规章,加紧立法"、"推进中立法、立法中推进"的思路稳步推进。先选择影响重大的、急需规范的、社会反映强烈的领域,并将该领域已形成的共识先规范起来,发布规范性文件,等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之后,再按照规章、法规的不同层次有序推进,以逐步形成涵盖信用信息资源管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应用、信用服务行业监管等多方面内容,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根据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区实际,抓紧充实和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法人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再次广泛征求意见,争取年底前发布,以社会法人领域的惩戒失信制度为突破口,发挥好示范、辐射作用,待实施一段时间、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后,再上升至法规层面出台,逐步推进全社会失信惩戒制度建设。
(三)三大关键举措
一是加快完善征信记录。完善征信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加紧推进。要按照强制性征信计划项目、重点征信计划项目、引导性征信计划项目等不同层次,编制年度征集计划,开发征信空间。重点推进信用服务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上市和发债企业、药品食品生产企业、网站、网络购物企业、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各类金融企业及担保机构、重点施工、设计企业和全部监理企业、货运企业与从业人员、出租车等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征信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先行建立失信记录档案,加快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要对信用信息特别是失信信息进行整合。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中的核心机制,是直接作用于各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要尽快扭转当前存在的守信成本大,失信成本低的局面。对诚实守信者,要进行表彰和宣传,营造守信光荣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要在政府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便利和实质性政策支持;对作假失信者,要综合运用市场性惩戒、行政监管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切实加大惩戒力度。要通过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处处收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是加快推进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信用服务体系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良性运行的重要动力。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服务组织体系。要鼓励和支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大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和创新力度,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要特别重视各类社会信用服务机构自身的信用建设,把这些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建立起来,对其失信行为,要本着"一次出格,终身禁入"的原则,实行最严厉的惩戒措施。
(四)四大重点领域
一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对其他社会主体的诚信将发挥表率和导向作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切实做到诚实守信,成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才能引领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朝着健康方向发展。我们要牢固树立"诚信政府"的新理念。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信用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信用培训和教育,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要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保证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
二是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经济生活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是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基本规范和道德底线。为切实加强商务诚信建设,要以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纳税、信贷、资金募集、电子商务、劳动用工等为重点,加快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商务信用环境,促使法人和自然人更加注重通过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塑造诚信形象,保持良好信用,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失信行为。
三是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既要全面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又要以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知识产权、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诚信建设为重点,带动社会诚信建设全面开展,积极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四是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公信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社会信用体系只有以司法公信为保障,才能确保运转高效,才能确保公平正义。要按照司法公开原则,进一步加强审务公开、狱(所)务公开,推动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强公信。要加快立法、司法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细化处罚标准,实现以标准促司法公信建设。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要加强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五)五大推进载体
一是加快信用示范试点建设。开展示范试点是有效推进工作的重要措施。当前,要选择社会广泛关注、信用缺失问题突出的行业推进示范试点。还要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发展试点,试点越多,内容越丰富,实践基础越扎实,就越容易形成共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就越容易推进。
二是加快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领域的诚信缺失问题较为突出,各种失信行为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这些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要率先加强信用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率先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是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信用信息有效传播的基本硬件支撑。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服务、互联互通、全区交换"的原则,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力度,为征集和应用我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建设。诚信宣传教育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把诚信建设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突出位置,通过对全社会的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诚信典型宣传和失信典型披露工作,使失信者声誉扫地,寸步难行。把诚信教育内容纳入到各级学校的课程和各类培训中。切实加强信用人才培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五是加强信用工作机制建设。完善的信用工作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的必然要求。要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三、认真履职,加强协作,努力开创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
(一)加强协调,认真履行职责。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强化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指导,制订工作要点,做好任务分解,各负其责,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
(二)开展检查,建立责任制度。要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度,构筑逐级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督促检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和鼓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三)大胆实践,推进创新示范。大胆选择具有典型借鉴意义,又能起到良好社会效果的载体,进行创新示范,通过载体建设,加快信用示范试点工作,带动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全面推进。
(四)借鉴经验,降低建设成本。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国家和各省区都是新鲜事情,多年来,有的地区和部门已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我们进行认真总结和借鉴。对部分认识不一致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要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开展研究,提出可行的应对措施,要总结借鉴已有的成果和经验,争取少走弯路,降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本,提高成效。
同志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高度重视"诚信新疆"建设,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全面推进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在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长 朱苏荣
(2013年11月20日)
尊敬的徐畅副秘书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发改委李明传副主任对新疆今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和有关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后面,徐畅副秘书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作一简要汇报。
一、新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一)经济金融改革与发展对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
我国由政府有计划推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源于金融领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九十年代后期,我国金融面临严峻的形势,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可能带来巨大的风险,化解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为银行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成为当时我国金融业改革乃至经济转型的重要突破。在这样的背景下,人民银行加快征信系统建设。
近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开启了新一轮金融体系的重大变革。社会信用是改革的坚实基础,如果信用缺失,必然会破坏市场环境,降低经济运行效率。当前,联席会议转为"双牵头"机制,成员单位扩充到35家,足以说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
(二)新疆推进跨越式发展对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社会信用是增强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坚实基础,诚信是一种软实力、更是一种竞争力。信用环境建设将有助于新疆形成更好的政策集聚和资金洼地效应。当前,新的形势要求我们站到更宽的视野开展工作,例如,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是我国向西开放的主导方向,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放在这个框架下考虑,推进跨区域的信用建设合作与交流,也是一项新课题。同时,在推进喀什和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信用环境建设,以及改善中小企业、农牧业、民族地区信用环境等重点领域都要有所突破。
二、新疆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经取得积极成效
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新疆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社会对信用的重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一是已建成覆盖全国、全疆联网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新疆16万家企业和1089万有信贷记录的个人信用信息,主动查询信用报告每年达3万余人次。新疆的数据库已覆盖所有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并实现了公积金缴存、法院执行、海关红黑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各类非银行信息的归集,在防范信贷风险、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为全疆2.9万户尚未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的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帮助金融机构了解这些具有潜在贷款需求的企业信用状况,缓解了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银行通过查询信用档案,给予了368亿元贷款支持。积极开展农村信用创建活动,目前,全疆已建立农户信用档案264万户,已评定信用农户数为23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近七成。
三是积极探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特色信用信息平台。新疆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已运行使用,新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新疆农户(职工)信用信息数据库已进入研发实施阶段,将更加全面的收集、反映全辖包括兵团的企业和个人融资情况,为政府、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信用信息服务。
几年来,随着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新疆金融业呈现出可喜变化:一是经营实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今年前三季度,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和实现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1%和58%,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0.26个百分点。二是改善了小微企业和农村融资环境。截至9月末,新疆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191亿元,占全疆企业贷款新增的28%;涉农贷款同比增长21%。其中农户贷款增长30%。三是资金洼地效应显现。2012年,新疆净流入贷款241亿元,达到前两年净流入贷款总和的90%,今年1至8月净流入贷款195亿元,同比多增63亿元。
三、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信用制度建设
诚信问题的最终解决,根本上还是要靠制度约束。今年3月,《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出台,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今后,要从推动征信宣传、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征信机构、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等方面贯彻实施好《条例》。同时,充分借鉴国内外和其他省区的先进经验,抓紧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新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大创新试点力度
充分利用现有征信系统,进一步整合分散在各行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推进互联互通,扩大征信覆盖面。我们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将新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新疆农户(职工)信用信息数据库与各部门信息进行整合,选择一些地区先行先试,逐步在全疆推广,力求在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三)加快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继续推进第三方信用评级中介机构信用产品的综合应用,鼓励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防范信用风险,激发信用服务市场的潜在需求。加快培育引进和规范发展一批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形成种类齐全、功能互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
(四)大力开展信用文化建设
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诚信新疆"的宣传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诚信道德宣传教育,大力普及信用文化和信用理念;注重文化引领,将诚信文化建设与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新时期的新疆精神相结合,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