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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投标工作中使用信用等级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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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投标工作中使用信用等级报告的通知

 

师市信建办发〔2012〕1号

 

 

关于招投标工作中使用信用等级报告的通知

 

各招标公司、相关单位:

根据师市办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一师阿拉尔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2012】41号文件要求。各招标公司以后在各项目招标时,对来参加投标的企业和个人,不管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必须要其提供信用等级报告。方便了解参投标单位以及个人的资金、质量、信用度等情况。降低风险,减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用信用等级报告的企业在投标时应相应加分:获得AAA级加2分、AA级加1分、A级加0.5分。各招标公司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各招标公司在发布招标采购公示时,在阿拉尔政府网上发布同时也在阿拉尔信用网(www.alecredit.gov.cn)上的"招标采购"和"项目公示"专栏上予以发布。请各招标公司把发布信息及时发到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4616913 18083919777 邮箱:58251140@qq.com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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