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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7-01-19   点击:625  【打印此页】  【关闭】   【返回

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京召开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听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并布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作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做出重大工作部署,中央各部门大力推进,各地信用建设主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取得了很多经验,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比较滞后,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依然很突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十分紧迫。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连维良提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可以归纳为"两个顶层设计、三大关键举措、四大重点领域、五大推进载体"。

两个顶层设计。一是做好《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作为我国首部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规划将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重点和主要政策作出部署,成为指导未来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文件。目前,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已共同起草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征求意见稿。

二是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健全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又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是一项长期工作,同时也是一项等不得的紧迫工作,要按照"先出规章,加紧立法"的思路稳步推进。当前,《征信业管理条例》已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近期将出台。

三大关键举措。一是加快完善征信记录。完善征信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加紧推进。要按照强制性征信计划项目、重点征信计划项目、引导性征信项目的不同层次,编制年度征集计划,开发征信空间。要重点推进信用服务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上市和发债企业、药品食品生产企业、网站、网络购物企业、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各类金融企业及担保机构、重点施工设计企业和全部监理企业、货运企业与从业人员、出租车等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征信建设。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中的核心机制,是直接作用于各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对诚实守信者,要进行表彰和宣传,营造守信光荣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要在政府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便利和实质性政策支持;对作假失信者,要综合运用市场性惩戒、行政监管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切实加大惩戒力度。要通过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是加快推进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信用服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良性运行的重要动力。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服务组织体系。要鼓励和支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大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和创新力度,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四大重点领域。一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府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发挥重要的表率、导向作用。国家机关、政府部门是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行为主体。政府是否诚信,较之于企业诚信、个人诚信而言,具有更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政府只有切实做到诚实守信,成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才能引领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二是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人与人之间商务关系得以维护的基本依据,是经济生活得以展开的基础条件,是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基本规范和道德底线。为切实加强商务诚信建设,要以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纳税、信贷、资金募集、电子商务、劳动用工等为重点,加快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商务信用环境,促使法人和自然人更加注重通过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塑造诚信形象,保持良好信用,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失信行为。

三是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社会成员之间只有以诚相待、持信予人,才会有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才能促进社会在积极互动中发展进步,才能基于新的社会结构实现持久繁荣稳定。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既要全面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将诚实守信建设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又要以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知识产权、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诚信建设为重点,带动社会诚信建设全面开展,积极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四是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公信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社会信用体系只有以司法公信为保障,才能确保运转高效,才能确保公平正义。为大力促进司法公信建设,首先要依照司法公开原则,进一步加强审务公开、狱(所)务公开,推动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强公信。

五大推进载体。一是加快信用示范试点建设。开展示范试点是有效推进工作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继续探索、继续深化,有新的提升,要广泛开展信用示范试点工作。当前,要选择社会广泛关注、信用缺失问题突出的行业推进示范试点;要选择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基础比较扎实,试点工作积极性强的地方先行示范试点。

二是加快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领域的诚信缺失问题较为突出,各种失信行为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这些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要率先加强信用建设。

三是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信用信息有效传播的基本硬件支撑。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服务、互联互通、全国交换"的原则,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条块结合、属地服务的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国家信用数据交换平台。

四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建设。诚信宣传教育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把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突出位置,通过对全社会的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是加强信用工作机制建设。完善的信用工作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的必然要求。要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发挥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地方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构和监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地方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和在信用监管中的核心作用。

连维良要求,要以克难攻坚的意志和艺术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善于把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有机结合起来;要善于把自上而下推动与自下而上推动有机结合起来;要善于把共识先行与深入研究探索有机结合起来;要善于把政府主导与社会共建有机结合起来;要善于把全面动员与示范带动有机结合起来。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纪委、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等35家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32个省(区、市)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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