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管理 建设诚信社会
在营商环境建设中,从"门槛管理"到"信用管理",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飞跃,是从注重事前审批到完善事前事中事后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建议:一是加快信用立法进程。推动信用立法步伐,加快启动相关立法程序,各部门完善信用管理的内部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和问责机制。二是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强化信息归集的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对不能按时完成信息归集的进行问责。加强信息数据的内部分析、应用,为研判提供决策服务。区别信用数据的内部使用和社会公示,科学确定内容和范围。建立统一失信惩戒标准,构建诚信社会建设良好氛围。三是创建信用服务贯标体系。充分利用政府信用管理数据资源优势,逐步培育信用服务产业,积极打造具有自主知识品牌的江苏信用服务产品。四是将拖欠应付款行为纳入信用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五是树立政府良好信用形象。市场、行业整顿政策出台前要广泛征求市场主体意见,政策执行要实事求是。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避免过头承诺,对既往有效合法承诺要积极对待,维护政府信用。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相关政策,体现政府部门的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