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第二次征集志愿开始
根据录取日程安排,自治区将于7月22日8时至18时(北京时间)进行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本次征集志愿为: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零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
民考汉本科零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将在7月25日8时至18时(北京时间)进行。汉语言、蒙语言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28日—30日;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在同语种普通本科二批次之后投档录取。
凡符合征集志愿规定条件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征集志愿。考生原填报的以上三个批次志愿不再作为投档依据,未被录取考生只有填报了征集志愿,才能参与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在招录前期,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已通过多种方式公布了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时间,在此次征集志愿的过程中我区将继续通过"新疆招生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发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填报征集志愿,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考生可以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征集志愿要求,全面了解参与征集志愿院校的专业信息、学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本次征集志愿本科零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本科一批次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此次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工作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招生后续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有力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