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克达拉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送达公告
可克达拉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送达公告
伊犁鹏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
你单位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所指的行为,现责令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逾期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你单位企业的营业执照。
可克达拉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电话0999-3129709
详细企业名单:
伊犁鹏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霍城县欣旺养殖有限公司
可克达拉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