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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治“扶老人恐惧症”,纾解社会信任危机

时间:2017-01-19   点击:528  【打印此页】  【关闭】   【返回

【编者按】 马年春节晚会《扶不扶》小品反映出当前社会存在的信任危机,"扶老人恐惧症"应尽早化解,整治社会畸态,纾解社会信任危机,以全民诚信建设美好社会。

案例01: 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上午,65岁的徐寿兰老太太在公交车站跌倒受伤后,被彭宇扶起,并在老人请求下将其送到医院。结果老人说自己是被彭宇所撞,彭宇坚决否认,后来,老人把彭宇告上法庭。经四次审理后,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并裁定彭宇补偿原告百分之四十的损失,即四万五千多元。

案例02: 天津许云鹤案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倒地受伤。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但却被做为"肇事者"告上法庭。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案例03: 武汉88岁老人倒地无人敢扶,一小时后于家门口去世

  2011年9月3日,武汉一名88岁老人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市场摔倒,围观者无一人上前扶起老人,一个小时后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事后记者采访围观群众时问到为何无人愿意伸出双手扶起老人时,得到的答案几乎都是一样的,因为大家都害怕惹麻烦,怕被赖上,害怕自己成为第二个"彭宇" 。

案例04: 汕头高中生报警证清白

  2013年10月30日下午,汕头两名高三学生看到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林某摔倒后,立即上前将其扶起并护送回家。结果林某却称是两名学生导致其摔倒受伤,要求两人担责并赔偿。无奈之下,两名学生的家长垫付了1200多元医药费。倍感委屈的两名学生在网上发帖并报警。最终,经过半个多月调查,林某承认自己是"一时糊涂",让自己的亲属专程向两名学生道谢和致歉,并归还了他们此前垫付的医药费。

案例05: 吴伟青自杀证清白

  2013年12月31日,河源市吴伟青在驾驶摩托车的时候,路遇拄拐同向行走的老人周火仟,目击者称周火仟突然摔倒,在其前方的吴伟青回身搀扶时,周指认就是吴驾驶摩托车撞伤自己。第三天,吴伟青跳塘自杀以证清白。

  ……

"扶老人恐惧症":扶老人成本太大?

  老人倒地,路过的人该怎么办。这个本不该存在的问题,如今,答案却从 "扶老携幼"这一毋庸置疑的传统美德转变为一个鲜红的问号"扶不扶"。
  与其简单谴责大众道德水准减低,不如正视被扶老人讹诈扶人者的失信事件从偶发到恶性扩散,这类事件的频频出现使人们的行为选择发生变化,"见义勇为却惹祸上身"的恐扶心理恐慌蔓延扩大,波及每个社会个体,进而导致了社会性信任危机。"彭宇案"是近年来该类事件中被深度报道的首例个案。
  法院宣判认为"彭宇案"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且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从事实层面上讲,双方各执一词,直到现在也无法还原事件真相,一审判决中判决书的表述是推理分析,这种偏离了主流价值观的主观推论,给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印象,自然遭到舆论与公众的强烈质疑,公众自然得出 "彭宇是做好事反遭诬陷赔偿"、"老人倒地不能扶""好人难做"的结论。所以,此案成为反面典型——"彭宇案"之后,各地陆续出现多起老人摔倒无人敢扶事件。某网站针对此事开展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普遍担心扶老人后被讹诈,成本太大,不敢扶。

成本之一:金钱成本

  彭宇等案件表明了扶一个老人要付出极大的成本,最终彭宇就付出了四万多元。照理说,对方说彭宇撞倒老人,要由对方提供证据才是,但结果是要彭宇证明没有撞倒老人。做好事赔钱,这种事碰上谁,谁都不愿意做。如果自己碰上这件事,又如果自己知道有被讹诈的可能,谁都会选择围观。否则,四万多元对普通人来说怎么也是一笔巨款,要从裤兜里掏出来,必定得肉疼。

成本之二:时间成本

  澄清事实需要大量的时间,澄不清事实所花的时间将更多。
  作为一名上班族,如果花大量的时间接受记者访问,接受法院调查,对自己的工作就有很大的影响,说不定还会因为这个被公司开除。即使最后证明自己没事,时间也大量浪费了,再说请假也得被扣工资,这个成本也不低。


成本之三:诚信成本

  不管是谁,去扶跌倒的老人都是本着助人为乐的精神。但是如果自己做好事而被讹诈,正常的人肯定会拼命辩护。这就会给大家造成自己说谎而不讲诚信的形象。而法院"莫须有"的判决,将让自己百口难辩,即使有一部分人相信,但是肯定会有一部分人将信将疑,自己的形象将大打折扣。一个大打折扣的形象该如何在朋友圈中立足呢?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纾解信任危机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谴责扶老人畏缩心理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科学态度,伦理道德需要法律制度藩篱的保障。胡适先生就曾经说,"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我们必须承认的事实是,虽然畏惧助人的"恐扶"心理是一种病态现象,但它不是凭空而生。过往案例中部分老人讹诈助人者的畸态失信做法,让热心人寒心,让好心人伤心,直接导致公众对倒地老人的不信任,所以不愿扶。而法律仲裁效力内对案件真相判定度不够,对恶意讹人方的有效惩戒措施不明,法律条例中对扶人者的保护力度不足等公权力的失位,进一步加深恐扶心理,让人们不敢扶。于是,人们面对"扶老人"所可能付出的昂贵成本代价,本能产生避险心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恐扶"心理最终成为行为选择上的拒施援手,不能扶。如果任由不扶摔倒老人这种个体选择演变成社会普遍行为,那么彼时将不得不承认这是社会道德的后退,的确是"人心倒了"。 而道德是集体秩序得以和平延继及社会发展的导引线,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指征之一,若国家道德堕落,社会秩序必然最终扶不起,走向崩盘。面对恐扶症,亟需通过舆论引导、法律支持等途径,把公众内心的善良重新释放出来,让做好事的人得到褒扬,让"以怨报德"的失信者受惩,让社会道德回归平衡。

◆ 被救者:实话实说,说出诚信好声音

媒体报道

  新浪广西城市频道:【南宁女孩撞人后:老人放弃索赔并帮她找工作】
  在京打工的南宁姑娘石芳丽骑电动车,不慎将76岁韩健撞倒。她不仅送老人就医还辞去工作打算陪护老人。老人被感动了,不仅放弃索赔还帮助她找了一份新工作。在"扶不扶"成为话题的今天,为南宁姑娘点赞,也为老人的举动点赞!

  新浪山西:【九旬老太公交上摔倒 家属坦诚自己大意感动司机】
  年过九旬的老太太独自乘坐公交车时,不慎摔倒。司机急忙把老人送往医院治疗。老人女儿赶到医院后并没有责备司机,而是自责不该让老人独自外出,不会要求赔偿。若所有人都这般坦诚,遇到老人摔倒,扶不扶便不再是难题。

  社会纠纷很多都因诚信缺失而起,被救者如果不能实话实说,却以诚信作为筹码而进行讹诈、诬陷伤害好人,挑战大众的善意和诚信,会直接破坏维系社会道德的最后底线。反之,如果老年人及其家属自尊自爱自重,能够在被扶起后说一声感谢,这种诚信"感恩"就能够鼓舞更多的热心人,从而加速不信任心理的消弭。

◆ 救人者:该出手时就出手,责任就是诚信

媒体报道

  平安太原:【三位初中女生扶起陌生老人 称扶个老人不稀奇】
  老人摔伤,三名初中生不仅扶起老人,还喂热汤、擦血迹,引来众多网友点赞。老人摔倒,你扶不扶?这样的问题,许多成年人要思考良久,但在这三位女学生看来,答案却是再简单不过了:"扶个老人不稀奇,就算被讹也要扶"。

  时尚罗湖:【老人摔倒扶不扶?螺岭小少年用行动来证明】
  "遇到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新闻屡见报端,拷问着每个人的道德良知。面对不慎摔倒的七旬老人,10岁的李悦没有犹豫,不仅把老人扶起还护送其回家,直到期末老人把感谢信送到学校,李悦助人为乐的事迹才被同学知晓。

  2011年9月6日,卫生部公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从技术层面对搀扶跌倒老人提出了规范和要求,也有专家建议从技术层面消除公众行善过程中的"风险"。
  物证:如果老人意识清楚,可先用手机录音请老人讲明他的摔倒过程;或者拍摄照片,留下现场原状;或者拍摄视频、录音,留下施救的过程。人证:在帮扶跌倒老人时,可请路人一起帮忙,共同施救;或者让路人帮忙作证。监控:在施救跌倒老人的过程中,留意事件发生的现场有无摄像头等监控设施,救助后可与监控设施的使用单位联系,以免时间过长证据被删除。另外,可以寻求部门支持,比如,在施救老人的过程中,可请专业救助机构帮忙,在与110、120等机构沟通时,最好将事件过程阐述清楚,一般这些机构都有录音,可以留作证据。
  但是,如果每个人在提供帮助给别人之前要考虑会不会被讹诈,接受别人的帮助之前要思量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这样人人没有安全感,人人都冷漠无情的社会后患无穷。风险永远不能成为我们不去助人的理由和借口,哪怕没有人证和物证等证据,也不能漠视生命。实际上, 社会信任危机,也是公民责任危机。信任感的存在应由自身做起,如果都不肯承担责任,肯定没有好结果。越是信任缺失,其实就越需要公民履行自己的责任。也许,你不能确定帮助倒地的老人是否会遭到讹诈,但是可以确定,不帮助他,肯定就没有尽到公民的责任,就会遭受良知的惩罚。走出信任匮乏的恶性循环,除了从确定无疑地去履行公民责任开始,该出手时就出手,并无其他更好的办法。

◆ 围观者:站出来,就是诚信

  扶老人,不只是当事人伸一把手的事,也是每个围观者的诚信向善。
  北大副校长吴志攀率先表态,"向所有北大校友提出倡议,鼓励校友讲诚信、做好事,做有道德的公民,如果中间发生风险,比如扶起摔倒的老人被起诉,北大无偿提供法律支持,如果败诉要赔偿,北大出20万,多出的由校友募集支持。"此语被热评为"扶老人撑腰体"语录 。
  网络有句流行语:围观改变中国。在诸多扶老人事件当中也有很多围观者,当现场发生争议时,勇敢地站出来,主动作证,将改变事件走向,还原真相。如果有两名以上证人的话,那么在法律上就会有非常强的有力因素。即便不曾在现场,那么在网络上,在社会舆论当中,当事件发酵为价值选择时,每个公民都应该有勇气站出来,挺身而出做一个有态度的围观者,让好人不再难做,让信任深入人心。

◆ 法律裁决:保护正能量,营造信任氛围

网友评论


  凹凸律师:
  关于"扶不扶",有那么多顾左右而言他的讨论,有那么多欲言还休的念想。其实现代社会"扶不扶"问题,无关乎道德在哪沦丧,只关乎社会保障。如今又是道德大棒横扫一切的时代,而其背后是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那些老弱病残者如果有很好的医疗保障,会去转嫁自己承担不起的风险吗?

  陈里:
  洛阳小伙刘永银扶人被讹,让"扶不扶"的问题又摆在面前。虽然最终真相大白,但讹人者却未受惩戒。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这样那样不道德的人,讹人没有成本、勒索缺乏制裁,但是我们必须保护为道德建设付出的好人。要想人心不倒,扬善必更须惩恶。社会和法律要保护好人!

  五道沟有机农场主168:
  摔倒老人扶不扶?必须扶,这是传统,这是美德!面对讹人事件的屡屡发生,必须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这种美德,让美德不再遭遇尴尬。一是对于讹人者,必须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敲诈勒索追究当事人及协助敲诈的家属的法律责任;二是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记入诚信档案。

  显然,比"老人恩将仇报"更恶劣的是公权力机构不能明辨是非。对负能量的纵容就是对正能量最大的伤害。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发表观点认为,在一般的侵权案件的赔偿判决中应遵循两个原则。第一,要尊重事实。另外一方面,要考虑到判决结果的社会性,也就是我们不能简单地依法论法、就事论事。在尊重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还要看到这个判决对社会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社会的道德准则、价值观念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发现这样有争议案件的时候,特别要让那些所谓的见义勇为的人、行善的人不要承担这样巨大的法律风险,因为一旦他被判承担责任的话,他实际上是在提醒社会公众,提醒任何一个有可能面临这种风险的人以后不要去做善事,不要去见义勇为,因为风险太大,法律风险太大。这个当然就是跟我们现在所提倡的这种社会风尚也好,所需要建立的社会公德也好是完全背离的。
  假如当年彭宇案调查取证得法,以有力的证据来判出一个真正的是与非,那么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人人自危。彭宇案的负面效应,在于司法机关的判决传递出的信息是做好事不但惹麻烦而且要受惩罚,这就进一步打击了人们的善心、善念,放大了不良影响。作为司法部门应引以为戒,注重司法裁判对社会主流道德取向的引导作用,把正确的价值判断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有机融入司法裁判全过程。2013年11月四川三个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反被索赔。公安局接到报案后查明老太确是自己摔倒,就老太及其儿子的敲诈行为给予了行政拘留处罚。这是扶老人这个问题困扰社会以来,罕有地处罚诬陷者。公权力挺直腰杆,及时还原事实,传递正向价值,震慑失信者是维护社会信任的重要措施。

◆ 舆论引导:表彰道德楷模

  2013年12月19日,在沈阳皇姑区黄河北大街附近,一名老人被雪后骑电动车的年轻人撞倒,老人自称有医保,让肇事者"赶紧去上班"。此事件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那一句简单的"我有医保,你走吧"在如今撞人者与被撞者之间微妙关系的氛围下,引来了数以万计的网友点赞。

  "沈阳大爷"成为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引来了央视、新华社、中新社、人民网、新京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湖南卫视、东方卫视等全国上百家媒体的关注。
  据了解,为了表彰"沈阳大爷"传递正能量的善举,沈阳市文明办授予"沈阳大爷"王福顺"沈阳市文明市民"的称号。

  2014年2月10日下午3时左右,一老人在在洛阳平价商店门前摔倒,刘永银上前扶助,不料老人却认为他是肇事者,说"你害我干啥"?后在见证人张永生证实下,并通过警方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还原了"老人自己倒地"的真相。

  2月23日,洛阳"扶不扶"事件中的两位好心人刘永银、张文生被洛阳市文明办授予洛阳市"助人为乐好市民"荣誉称号。洛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为两位"好市民"颁发了荣誉证书,被扶老人的儿子也前往刘永银家商店道谢。

  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有道德有法则相互信任充满温情的社会,纾解信任危机,改变"恐扶"的心理怪圈,需要营造整个社会的信任氛围,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需要携手互助而不是个人自保,需要彼此滋养而不是彼此伤害,需要社会大力表彰社会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引人向上、促进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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