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信用网欢迎您!

建立守信激励机制推动进出口领域诚信建设

时间:2017-01-19   点击:253  【打印此页】  【关闭】   【返回

今天,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就《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杨子强出席发布会并讲话,《合作备忘录》各签署单位代表出席发布会。

连维良指出,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同等重要,但是守信激励更积极、更管用、更有效和更具良性作用,更少负面影响,从而更可持续。《合作备忘录》充分体现这一特点。截至目前,《合作备忘录》是联合激励措施最多的备忘录。《合作备忘录》将与《关于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一道,共同构成以正面褒扬为主的联合激励机制,使联合激励机制逐步上升到制度化建设的新高度。"我们的目标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自觉守信的良好氛围。"连维良强调。

鲁培军在发布会上表示,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通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完善进出口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将促进外贸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健康良好的进出口秩序,不断提升外贸领域社会诚信水平。海关将以实施本次《合作备忘录》为契机,切实转变海关行政职能,推进国家"放管服"改革,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要求,全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海关监管体制,助推我国从外贸大国迈向外贸强国。

据介绍,《合作备忘录》共40个部门参与,包含49项激励措施,分为5部分,分别为联合激励对象、实施方式、动态管理、激励措施及其他相关事宜等。此外,《合作备忘录》还包括6大类激励措施,即绿色通道类措施;减少查验、抽查类措施;优先类措施;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类措施;重要参考类措施;改革试点类措施。

另据了解,按照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海关总署还将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对进出口领域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相关合作备忘录有望年底前签署实施。


网站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新疆和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新ICP备12003091号-1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9号 联系电话:0991-8887217 646074582@qq.com

信用中国
访问量:76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