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以诚信传递正能量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去年10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了企业对所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政府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公示和监管责任。按专家的说法,这一制度把行政执法对企业自主经营过强干预的"手"收了回来,转而用于凸显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监督,通过信用信息的杠杆,实现市场资源配置和政府有效调控的双赢。《条例》的出台意味着诚信已从道德的范畴上升到法律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靠信用手段来实现。大家还记得前几年"跑路"老板的代表性人物、"眼镜大王"胡福林对温州信贷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同样是在温州,替子还债的"诚信老爹"吴乃宜老人被誉为诚信的典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诚信就是"通行证"。如果失信者无须付出成本,就是对守信者的巨大伤害,就会导致道德的沦丧、信用体系的崩塌和社会秩序的紊乱。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主动公示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信息,对交易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交易信息、提高交易效率、保护交易安全等有着重要意义。随着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建立,企业的经营行为被置于阳光监督之下。不久前,笔者所在的浙江省诸暨市制定了逃废债黑名单管理办法,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逃废债黑名单,限制涉逃对象高消费、出入境,限制涉逃对象参与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等,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净化金融市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这就是倒逼企业对不诚信的行为负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付出沉重代价。
人无信而不立,诚信是人所必备的品格,是为人之道、处世之本。打造诚信品牌,已成为我国经济乃至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曾几何时,"唯物至上"成为一些人的价值观。有的人在追求利益的时候,总是错误地认为自由就是无规定和不受约束的为所欲为,以至于在名利的门槛上迷失人生的方向。诚信是这个社会的正能量。这个世界永远不缺投机取巧之人,而诚实守信定能处处受人尊敬。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我们还可以说,企无德不胜。一个想持续长久的企业,一定不光是几根骨头撑着的"物质",还必须要有血有肉的"精神"。笔者所在的富润控股集团是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如果要问我们为什么能够在严酷的市场环境下克服各种困难走过来?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不投机不取巧,而是用勤恳踏实求取生存空间,用诚信厚道获得发展机会。笔者本人作为这家企业的带头人,曾经当选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多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笔者的信条是:诚信最大。
除了对客户、对市场有诚信,还要对职工有诚心。富润控股集团是一家有特殊文化背景的企业。其特殊之处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国有企业改革解困的特殊背景下,10年间急风暴雨式地兼并了当地22家困难国有企业和二轻大集体企业。企业兼并更是思想的融合,需要文化的统领。为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改进和探索思想政治工作,1996年,富润控股集团制定了《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简称《六十条》),把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人为本,建设和谐企业,促进企业改革稳定和发展。《六十条》分为职工生活管理、家访慰问、劳动管理、劳动争议和劳动安全、民主管理、表彰先进颂扬新风、党建群团工作和离退休职工管理8个方面,细分为60项具体规定,涵盖职工生产劳动、工作学习、家庭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让职工的冷暖有人问,急难有人帮,生老病死有人管,呼声建议有人听,成绩进步有人赞,歪风邪气有人抓,好人好事有人夸……《六十条》坚持运行了19年,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让职工利益实现制度化管理,成为全国首家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认证的单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办好企业让职工有依靠,这就是我们的理念。
诚信蕴含着巨大的财富和力量。一个名人说过: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一个人可以平凡、可以贫穷,但只要有诚信,就是一个可敬之人。小胜靠智,大胜靠德,投机取巧可能便宜一时,唯有诚实守信才能受益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