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1] 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关于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1〕8号)精神,加快推进自治州社会信用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以建设"诚信昌吉"为目标,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 以行业信用信息建设为抓手,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等信用信息记录为重点,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信用信息资源,切实打造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为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信用服务业培育3个领域实现突破;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上下之间、条块之间的联系,最终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
2.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引领、政策扶持、资源整合、联动监管和信息服务等作用,推动经营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中介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体系。
3. 完善法规、严格监管。以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和监管依法进行。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严格市场准入,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企业商业秘密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关系,切实保护守信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整治商业贿赂。
(三)目标任务: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信用标准和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信用服务与信用监管平台,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信用服务初具规模,个人信用素养、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公信力显著提高,"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明显改进,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取得明显成效,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建立和完善地方性信用管理办法。明确信用信息的采集途径、主体资格、披露方式、使用范围、监督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的信用征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与披露行为。制定明确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条件和运营规则、从业人员资格以及信息失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根据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及时补充、修订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相适应的管理条款和规定,不断完善信用法规体系。
(二)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合理整合利用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和各类社会组织等的相关信用信息,构建统一企业信用征信平台、个人信用信息征信平台。
(三)建立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开放和服务平台。依托"昌吉州党政信息公众网",开辟政府信用、企业及社会组织信用和个人信用三大服务平台,构建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开放和服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服务。
(四)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分类开放、使用和管理制度,有序开放数据库。按照部门共享、授权使用的分级管理要求,依法为政府各部门、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等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实现信用信息在政府监管等领域的全面应用。在信用信息采集、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加强信息安全的技术保障,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的内控制度、查询授权制度、纠错制度和问责制度,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单位逐步向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信息,为其采集非银行信息提供支持和服务。依法逐步提高信用信息的市场开放度,探索建立有效衔接和信用信息交换机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交换。
(五)加强四大信用主体建设
1.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以建立法治、高效、廉洁的政府为目标,规范政府行为,树立诚信政府形象。建立和完善约束机制和责任机制,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意识,提高政府为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建设信守承诺、廉洁公正、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推进政务公开,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重大决策民意调查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政府会商决定相结合的行为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利用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面向全社会及时发布政府规章、办事制度和政务信息,畅通基层和群众对政府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强化群众对政府的监督。
2.加强企业信用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自身及交易方信用档案,增强防范与控制信用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素质,推动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使用信用服务产品,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形象和市场竞争力。行业协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信用服务机制,加强信用管理交流,依法记录和曝光致使行业形象受损的企业失信行为。
3.加强各类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完善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的自律机制。指导各类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强化社会责任。建立各类社会组织公共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督促各类社会组织及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主动将重大活动,接受的捐赠、资助、用途使用及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的查询、监督。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各类社会组织的行为。建立各类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和信用评估标准,建立诚信档案。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的提高。
4. 加强个人信用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道德文化为约束,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平台为切入点,提高个人信用水平。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农村信用联社为依托,在农村开展诚信建设,建立农户基本信用档案。以提高公民的信用素质,大力弘扬诚信为本、重约守信等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切入点,增强公民维护信用的自觉性,规范自身行为。建立依法推进、科学管理、信息权威的个人信用管理模式,建立个人征信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的个人信用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基础建设阶段(2011-2012年)
推进自治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托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两大征信系统,制定昌吉州信用信息目录,各成员单位建立准确、及时的信息提交和更新机制;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入库率达90%;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二) 全面推进阶段(2012—2014年)
2012-2013年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信息记录,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向信用征信系统提交、更新信用信息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入库率达到100%,各成员单位的信用信息入库率达到90%;实现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基本形成互联互动的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制订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估规程及信用报告的内容和格式。2013-2014年的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信息数据入库率达到95%,必报信息提交数据成功比对入库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建设;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发挥有效作用。基本形成层次多样、业务各有侧重、差异化竞争的信用服务机构群体;进一步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内容和管理体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4-2016年)
加强薄弱环节,进一步理顺关系,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各成员单位信息数据入库率达到100%,必报信息提交数据成功比对入库率达到95%以上;企业征信数据平台全面应用,实现各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动态交换和共享;个人征信系统形成指标完整的数据库;积极推动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实现各系统依法互联互通;形成比较完备的信用法规体系,比较成熟、规范运作的信用服务市场,有效的社会联防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已建立自治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各成员单位职责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另文下发执行。同时,要求各县市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建设中的主导和示范作用。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带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要加强公务员诚信考核,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并将公务员信用状况作为提拔任用和评优的重要条件。
(三)积极培育信用市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要对信用产品的使用做出制度性安排,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财政支持、项目审批、土地出让、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交易、合资合作、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干部、公务员管理等领域依法查询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信用报告,并逐步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要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担保、贷款一体化,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大全社会诚信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二是定期组织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诚信建设贯穿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落实到诚信社区、诚信单位、诚信家庭等创建载体上,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效应,培育一批信用示范企业,实现政府公信力、企业信用水平、个人信用素质和全社会信用意识的提高;三是在各级党政信息公众网上,开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进行信用宣传;四是大力推动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户的创评活动,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宣传;五是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信用工作的宣传,弘扬诚信正气,增强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形成有效的社会自律机制和道德评判机制。
(五)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建立信用信息收集、整合、提交和及时更新的工作机制,并将此项工作对单位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信用体系 方案通知
抄送:州党办、人大常委会办、政协办,州委宣传部,州中级法院、人民检察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