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与资质评定的区别
信用评级与资质评定的区别
调研表明,发达国家建设领域基本上没有专门的信用评级制度,企业的信用评级完全是出于市场交易需求的自发行为,同时建设领域企业的所有信用评级内容均包含在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之内,如建设领域企业的长期信用、建设领域企业发行的债券、股票信用等。这种状况是与发达国家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国外机构如标准普尔、惠誉对国际上许多建设企业进行过信用评级,均在其企业评级指标和企业评级方法的统一框架下进行,只是在行业分析和个别指标方面考虑了建筑企业的特殊性。发展中国家如印度、菲律宾等包括我国一些评级机构发布的建筑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和指标,基本上也与国际通行的评价方法和指标类似。
此外,建设领域由于其生产的项目性,除了企业信用和融资信用,项目信用也是一个重要的评级内容,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信用评级。由于建设活动中,不同的信用主体如业主、各级承包商、设计咨询机构、专业人员以及金融机构都是通过"项目"这个核心而形成一个"信用链",因此,对项目的信用评级更具有行业特征和实际意义。
建设领域企业的信用评级也是对企业的某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与行业管理中的企业资质评定有一定关系,但是具有不同的含义和评价内容。因此,国内外建设领域实行的资质评定可以构成建设领域企业信用评级的基础,或者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信用管理进行行业管理。同时,我国现阶段的信用问题和国外一般的概念也有所区别,相应的信用评级也应有所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一般的信用评级主要是建设领域之外的金融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对建设领域企业的信用状况水平的评价,如企业融资后的偿债能力等。在评价方法上也主要是在客观数据的基础上对企业的客观信用能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进行评价;而我国的信用问题主要表现为企业主观失信现象突出,且重点发生在建设领域行为主体之间,因此信用评级除了关注企业的客观信用能力,还应更多地根据企业主观失信风险大小进行评价。
比较信用评级和资质评定可以看出,从评价内容上比较,信用评级分析的是企业或项目的商业风险、财务风险,而资质评定分析的是企业的专业能力;从评价重点上看,信用评级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质评定分析的是企业的资金规模、技术实力;从评价目的对比,信用评级是提供商业交往、投融资的公证性参考,而资质评定是确定行业准入、项目承揽资格;在评价范围上,信用评级分析的时间长(包括企业所有信息,覆盖企业的历史、现状和前景)、对象多(企业长期信用、短期信用、债券、股票、项目等),而资质评定分析的时间短(企业的过去经验和现状实力)、对象单一(企业自身或在某专门领域的资质);信用评级和资质评定的共同点是,都关注企业过去的信用记录;资质等级评价内容是信用评级内容的一部分。
因此,建设领域企业信用评级的含义是指,由建设领域主管部门或者社会评级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特征,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指标和方法,对建设领域企业的综合信用能力进行评价,并用简单直观的符号予以表示。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阶段包括建筑业在内的一些行业性的信用等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或完全意义上的"信用评级",而主要是根据所谓的"信用标准"对主观意愿上的"信用行为"和"信用记录"的一种考察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