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6月份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企业有效投诉公示
各区(县)物业监管办、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推进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依法保障业主的监督权、知情权,经各区(县)物业监管办对辖区内物业投诉情况进行受理、核实和统计,投诉事项涉及的主要问题为:公共部位管理不到位,公共设施维修养护不到位,维稳措施落实不到位,秩序维护不到位,服务人员态度差等。现将2017年1-6月份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企业有效投诉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在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希望被公示的企业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针对业主投诉的相关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区(县)物业监管办,对问题突出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将予以信用减分。
![]() | 2017年6月份物业服务有效投诉受理处理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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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4日